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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过草地 衷心不悔 ——记老红军宋维忠​

发布时间:2021-02-20 点击量:775 来源:原创

宋维忠(1912-1963),原名宋福迎,又名宋维红,安徽省金寨县人。1935年,随红四方面军参加了长征。1938年10月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接着又参加了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。曾任山西屯留县县大队大队长、安泽县武委会主任、渑池县武委会专职副主任等职。1963年4月,病故。1963年5月,追认为革命烈士。

长征岁月

宋维忠出生于安徽省金寨县蔡家畈乡龙门村。入伍前,宋维忠家没有房屋和土地,条件十分艰苦。宋维忠所在的金寨县,属于鄂豫皖革命根据地,是红四方面军发源地之一,是一片革命的热土。宋维忠的表兄弟们都参加了红军,有一个表兄还任红军连队支部书记。受他们的影响,1928年10月,宋维忠到湖北省黄安县参加了革命。后在安徽省金寨县麻步街加入红军队伍,在红二十五军第二大队连部当通讯员。1931年9月,调红二十五军73师卫生部当卫生员。1932年1月,在红二十五军73师129团营部任通讯员、通讯班长。1935年,在红四方面军总部通讯队任班长、排长。宋维忠所在红四方面军,历经三千里的西征转战,多次冲破敌人包围,进入陕南,又出秦岭南下,建立川陕根据地。接着,红四方面军开始了艰苦曲折的长征,从1935年3月强渡嘉陵江开始,经四川、西康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,北上又南下,翻越数座雪山,三过草地,冲破敌人的围追堵截,克服雪山草地的险阻。宋维忠和战友们经受了严寒、雪崩、饥饿的考验,吃树皮、草根、野菜、皮带等,凭借着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的革命信念,历时1年零7个月,坚持走完1万余里的长征路。1936年10月,宋维忠所在的红四方面军同红一方面军在甘肃会宁会师。

抗日烽火

1937年8月,抗日战争爆发后,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第三十一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八路军第129师第386旅,宋维忠在386旅(旅长陈赓)历任警卫班长、排长、连长等职。期间,1938年10月,由李玉燕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由于宋维忠多次受伤,体内弹片无法取出,身体衰弱,已不能适应部队军事活动需要,1940年8月,由部队转业到山西屯留县县大队任连长、大队长。在山西工作时,认识了妻子韩桂芳(又名韩秀英,她也是一名共产党员,一直在村妇救会工作)。1943年,到军分区教导队学习后,调任冀氏县(1946年并入安泽县)八区区武委会主任,后又调到安泽县任游击大队副大队长。宋维忠由于家庭贫困,没有上过学,虽然识字不多,但有政治责任感,工作中积极热情,紧密联系群众,对枪支的使用和维修十分擅长。1943年10月至11月,日军进攻八路军太岳区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,宋维忠带领安泽县游击队和民兵密切配合太岳部队,重创敌军,不仅突出重围,还安全转移和掩护了军区的老弱伤病员、军粮和军械所的机械军火。在日军残酷的“铁滚扫荡”中,宋维忠临危不惧,英勇机智,受伤后藏于一个山沟之内,三天没有吃一点食物,靠坚强的毅力挺过来,最终获救。1944年1月后,宋维忠历任安泽县区武委会主任、安泽县武委会战训科长,后任安泽县武委会副主任。

崤渑剿匪

1947年6月,宋维忠到山西解放区阳城县党校学习。8月,宋维忠随陈谢大军渡黄河来到渑池。渑池第一次解放,建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,他担任渑池县武委会专职副主任(县长李一民兼武委会主任),主持武委会工作,成为渑池武装工作的奠基人之一。人民武装委员会内设侦察、作战两股,下设县大队。宋维忠妻子韩秀英也随他到渑池县,在县工作队、妇联会等处工作。宋维忠到渑池后,积极发动群众,发展人民武装,进行剿匪反霸斗争。当时,渑池县虽获解放,但县境以西仍为国民党军队盘踞。为了巩固革命政权,开展对敌斗争,渑池县经常有一个营的民兵在外轮战,配合部队活动。从1948年6月起,宋维忠经常带领民兵外出活动,他的身体很不好,每到天冷的时候,彻夜咳嗽,影响休息,影响饮食,但他在接受和执行任务中,却十分坚决,从不马虎,不讲任何条件,保证了缴匪反霸等各项运动的顺利进行。1949年元月,县人民武装委员会改为县武装支队部。当时,在武装部办公的仅他和一位干事高云升2人,人少事多、工作繁忙。1949年陕州、灵宝解放后,民兵在新解放区活动,范围扩大,困难倍增,但在宋维忠的领导下,民兵们艰苦奋斗,完成了上级党委交给的缴匪、解俘等各项战勤任务,渑池县武装部荣获陕州分区支前司令部奖旗一面。由于宋维忠平常注意加强对部属的政治思想和纪律教育,他所率领的轮战民兵每当撤离一个防地时,当地群众总是恋恋不舍,群众曾赠予他们“舍己为群”的锦旗。

烈士暮年

数十年艰苦的革命战斗生活,宋维忠饱受风霜,积劳成疾,记忆力衰减。1951年,他到医院看病,医院初诊为肺结核,后确诊为支气管炎,赴开封治病。1952年,他又返回机关工作。但因身体疾病无力支撑,仍在家休养,没有参与实际工作。当时,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指示,让宋维忠的食宿供给等和县委机关在一起。后县武装部和县委机关分开,改为人民解放军序列,财务由洛阳军分区供给。但宋维忠因病休养,仍由县委机关负责供给。为改变宋维忠的所在单位和供养的矛盾问题,经洛阳军分区批示:“宋维忠同志系部队调至地方工作人员,按1953年前军队干部调至地方工作办手续”。依此,宋维忠按转业到渑池县干部对待,任县委招待所名誉所长(仍离职休养)。1963年4月17日,宋维忠在郑州人民医院病故,时年51岁。5月7日,渑池县人民委员会追认老红军宋维忠为革命烈士。

参考资料:《渑池县志》、三门峡市政协《渑池名人》、安泽县党史资料和宋维忠档案材料。

撰稿:张丽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