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全 补正 客观
发布时间:2008-11-11 点击量:8537 来源:原创
——喜读《渑池县志· 仰韶文化及其研究》
2006年11月,《渑池县志(1986~2000)》,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。有幸拜读,爱不释手,深感是部传世精品,“仰韶文化及其研究专章”,尤为精品中之精华。上届《渑池县志》,已有“仰韶村遗址及仰韶文化”专篇,内容很有深度。本志专章要超越前志,难度甚大。编者知难而进,博览群书,苦心钻研,广为吸纳十几年来仰韶文化的新发现、新成果,写出了三万余言的精品佳作,交出了一份令人叹服的答卷。
设计周全 记述详实
本章分设五节:仰韶文化的发现,仰韶村遗址,渑池县的其他仰韶文化遗址,仰韶文化研究,仰韶文化的地位和影响。既突出了仰韶村遗址的发现、发掘和保护,又兼顾了仰韶文化研究的历史与现状。
“渑池县和其他仰韶文化遗址”单独设节是本章的全新内容。编者将仰韶村遗址以外的本县其他22处仰韶文化遗址逐一进行了介绍,尤其对南村乡班村遗址作了重点记述。班村遗址的发掘,同以往的发掘不同,是多学科、综合性的考古发掘。由中国历史博物馆牵头,中国社科院考古所、河南考古所、西北大学、中国科技大学、中科院地质所、中科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等11个单位参加。历时9年(1991~1999),发觉面积6万余平方米。发掘表明,班村遗址涵三期文化:一期为裴李岗文化;二期为仰韶文化庙底沟一期类型;三期为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。在仰韶村遗址附近,发现裴李岗文化层,迭压在仰韶文化层之下,进一步证明,裴李岗文化为仰韶文化之源,是前仰韶文化。
“仰韶文化研究”及“仰韶文化的地位和影响”两节,对仰韶文化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系统、全面的记述。编者将仰韶文化研究的80年历史,划分为5个发展阶段:1921年~1931年为调查发现阶段,1931年~1937年为初步发展阶段,1937年~1949年为缓慢发展阶段,1949年~1971年为蓬勃发展阶段,1971年~2000年为丰硕成果阶段。对仰韶文化研究中的重大课题及其成果,诸如仰韶文化源流、社会性质、社会特征、区系类型及年代划分、社会经济、埋葬制度、房屋、聚落等方面,都做了简要介绍。划段科学,层次分明,脉络清晰,要点突出。同时,还特意记载了安特生、李济等49名有重大贡献的考古学家,录存了56部有重大影响的专著和论文目录。表彰前辈,启示后人,尊重人才,值得效发。
本书记载了至2000年发现仰韶文化遗址的精确统计——3013处,分布9个省区。其中陕西2004处,甘肃1040处,山西1000处左右,河南1000余处,河北50余处。而上届志书则记为:“建国30多年来,在黄河流域的陕西,甘肃,山西,河南,河北等省境内,调查发现的文化遗址在千数以上”。显然差距甚大。本志所记,既有全国总数,又有分省数目,准确可信。遗址分布范围,记述亦有变化:“东起豫东,西至甘青,北到河套内蒙长城一线,南抵江汉,中心地区则在豫西、晋南、陕东一带”。变更最明显的是北线,上届志书说是“北抵河北南部”,本志则为“北到河套内蒙长城一线”。有力证据是在内蒙已发现仰韶遗址50余处,宁夏7处。
仰韶文化的区系类型、年代分期,是考古学界争论的主要论题。本志依据新发现的考古资料,记载亦颇具新意。
区系类型采用了6区19类型说。6区为:中心区(关中、豫西、晋南),西区(甘肃、青海),豫中区(郑州、洛阳),东北区(豫北、冀中南),南区(豫西南、鄂西北),北区(陕、蒙、晋、冀长城一线)。文化类型为半坡类型、庙底沟类型、西王村类型等19个仰韶文化类型。
年代分期采用了3期5段说。仰韶文化的历史年限为公元前5000--前2900年。两千一百年的仰韶文化历史,可分为早、中、晚三期。
早期约在公元前5000~前4000年。典型遗址有陕西临潼零口遗存,西安半坡遗址等。千年仰韶早期文化可分三段:第一段约公元前5000~前4900年;第二段约在公元前4900~前4300年;第三段约在公元前4300~前4000年。
中期约在公元前4000~前3500年,典型遗址有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,内蒙凉城王墓山遗址等。
晚期约在公元前3500~前2900年。典型遗址有山西芮城西王村遗址,河南安阳大司空遗址等。
区系类型和年代分期的大体划定,是仰韶文化研究的重大进展。
补正史实 纠正史误
“仰韶文化及其研究”章,突出优点是甄别史实,纠正史误。
谁是仰韶村遗址的首位发现者?安特生何时首次来仰韶村?学界认识不尽相同。上届志书依据当时主流意见记为:“1918年10月,受聘于北洋政府农商部为矿业顾问的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,通过家住渑池县仰韶村的王某,得知那里出土古生物化石,并在王某的陪同下第一次采集了不少化石标本。1970年冬,他又派助手刘长山到仰韶村采集化石. . . . . . 大约600件之多,全部带到北京”。这里清楚表明,仰韶村遗址的首位发现者是瑞典人安特生。他于1918年10月首次来仰韶村。本届志书作了重大修正:“民国7年(1918年),安特生前往河南调查古脊椎动物化石。民国9年(1920年),安特生派助手、地质调查所采集员刘长山到河南采集化石……刘长山在渑池县仰韶村居住了三天,采集到不少动物化石。同时,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古文化遗址…… 安特生在北京根据刘长山的发现和调查结果,初步推断仰韶村可能是一处相当大的新石器时代遗址。民国十年(1921年)4月18日,安特生在取得了中国政府同意后亲自来到仰韶村调查”。这段记述改变了以往的结论:其一,1918年安特生曾来到河南调查脊椎动物化石,但未到仰韶村。其二,首位在仰韶村发现古文化遗址的是刘长山,时间是1920年。其三,安特生首次来仰韶村的时间是1921年4月18日,较以往的记述晚了两年半。这一新结论是可信的,有据可证。
证据之一是袁复礼的采访记录。袁复礼是协助安特生主持仰韶村遗址首次发掘工作的地质学家。他于1986年9月18日接受采访时说:“仰韶村遗址并不是安特生首次发现的,至少不能说是他单独发现的. . . . . . 据我所知,刘先生到那里采集石器,并不是安特生委派刘所为,而是刘自为之。刘先生采集之前,安特生根本不知其地。因此,更不知有其物”。亲历亲闻,言之凿凿,真实可信。
证据之二是中社科院考古所副所长安志敏先生之论断。他在《仰韶村和仰韶文化》一文中指出:“1918年安特生来渑池县调查过古脊椎动物化石,但未去过仰韶村。1920年地质调查所刘长山在仰韶村采集到600多件磨制石器,引起安特生的注意。”专家权威之见,深思熟虑,慎之又慎,不得不信。
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安特生本人所言。他在1923年出版的《中国远古文化》一书中说:“民国九年,采集员刘长山自河南一处带回零碎石器数件,其中颇有可取者。民国十年,余始得机会亲自按法采掘”。安特生亦认为只是看到刘长山带回的石器之后,他才去仰韶村采掘。
据此,本章在“仰韶文化的发现”节最后结论说:“安特生并没有先于刘长山到过渑池,在刘长山来仰韶村之前,安特生对这个村一无所知。刘长山只是被安特生派来豫西收集脊椎动物化石,并未让其采集仰韶石器。刘长山是自觉收集的,因此,刘长山在仰韶文化发现中的重要作用也不可忽视”。这一新结论,改变了由安特生单独和首先发现仰韶村遗址的历史,确认了刘长山的首发功绩,恢复了历史原貌。信史存志,编者有功。
仰韶村遗址的首次发掘,是一人主持还是2人共同主持?这是仰韶文化研究中的另一疑点。以往大都议为是由安特生一人主持,似乎已成定论。本志则认为:“发掘由安特生和地质学家袁复礼主持”。“刚从美国归来的学者袁复礼在仰韶村遗址的发掘中起到了核心作用。不仅对遗址进行了全面测量(按1:2000和5厘米等高线绘制了仰韶村遗址地形图和仰韶村南部等高线图——这是中国考古史上的第一幅等高线图),还负担和当局的交涉之作”。袁复礼在发掘工作中的核心作用非别人之见,是由安特生所言:“在整个发掘期间,北京地质调查所和地质学家袁复礼先生,一直帮助我进行工作,它不仅进行遗址的全面测量,还承担地方人士和当局的交涉,由于为人机智,并善于待人接物,我们的发掘从未遇到任何阻难”。这话表明,袁复礼既是发掘工作的主要成员,又肩负行政事务工作,定位为发掘工作的主持者之一是准确的,符合历史实际。
还应指出的是参加仰韶村遗址首次发掘的人数,由上届志记述的7人,订正为9人,并开出了全部名单。这种一丝不苟的治学精神值得学习。同时,还增补了先进考古工具、先进考古方法首次采用的记述,从而揭开了中国田野考古的第一页,表明了中国近代考古学的诞生。
评议客观 入情入理
仰韶文化研究中存在着若干敏感问题,处理不好不仅有悖于历史,也有碍于中外文化交流。编者广为引纳近年来的研究成果,认真全面分析研究,作出了令人信服的正确结论,解决了颇为棘手的难题。
安特生的行为是否是文化侵略?这是争议多年的问题。起因是安特生在仰韶村遗址发觉后,将许多珍贵的文物资料,存于瑞典远车博物馆,文化大革命中有人将安特生视为“文化特务”“殖民主义者和帝国主义的帮凶”,其行为系“文化侵略”。编者经全面调查分析认为:“其实,安特生和地质调查所的丁文江有一个协议。主要内容是:在中国发现的古文物,一半属于中国政府,一半可带回瑞典。这是中国政府混乱的情况下的妥协办法。说明安特生的行为是经过中国方面的同意和批准的”。事后,“另一部分于1927年~1936年分7批归还了中国(由于日本入侵中国,这些文物不翼而飞,成为疑案)”这说明安特生例行了协议。本志的结论是:“安特生发现和发掘仰韶文化遗址中重大作用应该得到肯定,安特生在中国的工作是中瑞文化交流史上的佳话”。这就为安特生的行为作出了合理的正确解释。
安特生的“仰韶文化西来说”是又一个敏感议题。仰韶村遗址首次发掘后,安特生并未提出“西来说”。他在《中华远古之文化》一书中还强调“据以发现各器物观之,余以为仰韶遗址,实为未有文字记载以前汉族文化所遗留也”。简言之,仰韶遗址是汉族文化。但他又将仰韶文化中的彩陶同中亚安诺遗址的彩陶相比较,感到两者近似,如同一源。但谁为源?谁为流?不得其解。为此他特意到中西来往的通道——甘肃寻找答案。先后发现了多处文化遗址,收集了大量彩陶。但奇怪的是甘肃彩陶中独未有中原古文化的代表器物——陶鬲(圆口三空心足)。如果甘肃彩陶来自中原,不能没有陶鬲。因此,他误认为甘肃彩陶来自西方,转进中原后,仰韶人在西方彩陶的基础上创新发展,陶鬲就是仰韶人创作的新器物。这就是安特生的“仰韶文化西来说”。
事实上新石器中期的仰韶文化中就没有陶鬲,到了新石器晚期的龙山文化中才出现了陶鬲,但20年代的考古水平,尚不能科学分辨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器物。安特生将龙山文化的陶鬲误认为是仰韶文化的器物,从而提出“仰韶文化西来说”这只能是认识问题、学术问题。随着考古发掘方法的不断改进,大量古文化遗址和器物的被发现,中国考古学家逐步认识到龙山文化晚于仰韶文化,认识到安特生将某些仰韶遗址的龙山文化层中出土的器物,同仰韶文化器物混为一谈是错误的。安特生于1943年出版的《中国史前史研究》也承认了“西来说”的错误。他说:“当我们欧洲人在不知轻重和缺乏正确观点的优越感的偏见的影响下,谈到什么把优越文化带给中国和统治民族的时候,那就不仅是没有根据的,而且也是丢脸的”。据此,本志认为:“发掘中,其按水平层位记录遗址的方法,打乱了自然堆积所形成的层位,忽略了文化层遗迹,遗物复杂的叠压和打破关系,因此安特生得出了错误结论:将仰韶村发现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(当时尚未证明是一种考古文化)混为一谈;重点关注了仰韶文化的彩陶,将其与中亚的安诺彩陶简单比较(来注意其纹饰差别)认为前者源于后者,从而认为“中国文化西来说”。同时也指出:“安特生在《中国史前史研究》(1943)年一书中,承认了早年彩陶西来说的错误”。这种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,入情入理,令人信服。
综观全章,实为精品佳作。观点鲜明,导向正确,设计周全,结构严谨,内容丰厚,重点清晰,甄别史实,纠正史误,剖析难点,解惑释疑,论证科学,结论合理,极具高品位和学术价值。
2008年1月11日